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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4-07-02 17:19:2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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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银监办通〔2008〕44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银监会系统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投身抗灾救灾工作,切实改进灾区金融服务,为支持抗灾救灾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阶段,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斗争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为切实做好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金融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银监会系统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主动深入一线了解灾情,及时准确掌握贷款需求,科学判断,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金融服务工作,做到保开门、保服务、保安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筹措资金,科学调整信贷计划,有效增加对灾区的信贷投放,为受灾地区企业和农户恢复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

二、切实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从紧货币政策下的信贷安排,在有效防范风险和维护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信贷资金。要重点保障煤电油运特别是地方局域电网重建,以及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农户春耕备耕的合理资金需求。对于优质企业客户要及时增加信贷投放,帮助尽快恢复生产。对于分散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要继续贯彻执行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67号)有关精神,因时、因地制宜拓宽授信范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要素,确保满足农户春耕备耕资金需求,确保灾区农业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水平。灾区各银监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保专项票据考核兑付工作进度,有效增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运用资金。

三、允许贷款合理展期。对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仅因灾造成偿债能力下降的企业和农户,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灾害等带来的客观影响,予以必要的扶持。允许贷款合理展期,原则上信用评级不降低,贷款展期、延期不罚息。对农户种养殖业的展延期限,应与其生产周期相匹配。对虽然有到期贷款未还,但灾后恢复生产又有新的有效贷款需求的,在注意防范风险前提下,可以追加信贷投放。

四、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贷款,要在确保法律要素齐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查时间,确保资金早投放,早到位,早发挥作用。原则上农户老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天内办结,新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煤电油运、农副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农村小企业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统筹兼顾、精细工作、区别对待、靠前化解”的原则,加强灾后重建金融支持的风险管控。对于经营不善的企业客户要加快调整,及时控制和处置风险。同时,要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客观审慎应对灾害诱发的信用风险。各银行总行要切实关心受灾地区广大基层干部职工生活,积极帮助受损机构和网点尽快恢复正常营业。要完善和落实应急响应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制度,切实做好危旧营业用房改造改建工作,确保营业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船舶修造管理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船舶修造管理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船舶修造管理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舟山市船舶修造管理服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舟山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舟委发[2005]35号),建立舟山市船舶修造管理服务局,为副县处级事业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同时挂市船舶修造业基地建设办公室牌子,归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全市船舶修造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制定船舶产业政策、发展计划等工作。

(二)指导、协调全市船舶制造、修理、检验等活动,规范船舶修造企业发展。

(三)根据规划布局的要求,对全市船舶修造工业项目立项进行初审(包括新建和扩建船坞及修造船配套码头)。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船厂生产技术认可证书申报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船舶修造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储备和技术中心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市外籍船舶修理业发展规划,并负责规划定点和从业资格管理。

(六)负责全市船舶工业建设项目对外招商资料的编写;负责船舶工业招商项目的牵头、协调、落户等服务工作;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督促制度。

(七)搜集整理全市适宜船舶修造业发展主要岸线的基础资料;建立全市船舶工业数据资料库,发布全市船舶工业生产信息;建立与市内外行业管理部门、科研机构的信息联系。

(八)承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船舶修造管理服务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参与船舶修造业规划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搜集、情况调研;全面掌握船舶修造业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全市船舶修造、修理、检验等活动,规范修造船企业发展。

(二)发展服务科

负责船舶修造工业项目立项、项目布点初审(包括新建和扩建船坞及修造船配套码头);编制外籍船舶修造业发展规划,开展外籍船舶修造从业资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船厂生产技术认证工作;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

(三)招商服务科

编制全市船舶修造招商项目和船舶配件招商项目资料库;组织、参与船舶修造及船舶配件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船舶及配件投资商的相关手续。

三、人员编制

市船舶修造管理服务局(市船舶修造业基地建设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29日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各种人民团体和学术组织的工作人员如何实行职务工资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关于各种人民团体和学术组织的工作人员如何实行职务工资问题的通知

1985年8月1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

六月四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下发以后,一些在京的人民团体等组织要求明确机构的级别,以便按相应的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经请示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对在京的全国性人民团体的机构级别和工作人员如何执行职务工资的问题,仍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3〕23号文件《关于人民团体级别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办理。即:“除了已经明确为相当于中央部一级单位的人民团体外,其余的和以后成立的人民团体,不再确定他们相当于党政机关的哪一级”。“(1)兼职领导成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原职务由本职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解决。(2)专职领导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由代管部门根据其工作任务和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加以综合平衡提出意见,商请主管部门确定。”具体作法是:各人民团体的机构级别,除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全国侨联、中国科协、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七个单位已明确为部一级单位外,其余的人民团体和学术组织,不再确定其机构级别,对其兼职的领导成员,按照本人原来的职务套改新规定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标准;对其专职的领导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如其代管单位为部、委和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可由部、委和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党组、党委本着从严掌握的精神,参照其原职务,在本部门内加以综合平衡后,确定其职务,尔后再按新确定的职务套改新规定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标准;如果代管单位为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下设的司、局等单位,可由代管单位根据其工作任务,参照其原职务,提出拟确定职务的意见,报部、委、直属机构的党组、党委,由部、委、直属机构的党组、党委在本部门内加以综合平衡,确定其职务,尔后再按确定的职务套改新规定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标准。
以上请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