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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山东省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的复函

时间:2024-07-01 01:55:0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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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山东省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3]232号




关于同意将山东省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的复函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山东省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的函》(鲁政字[2003]33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山东省提出创建生态省,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提升山东省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省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推动山东率先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同时,对全国其它省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二、我局同意将山东省列为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请按照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管理的有关要求,成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生态省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我局已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编制可参照该指标体系以及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的要求执行,内容包括:

1、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制定生态省建设规划。

2、发展循环经济是生态省建设的核心。规划的编制应统筹考虑一、二、三产业的关系和布局,通过不同类型产业的组合和链接,形成共生互动的生态产业,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物质、能量的多级利用和循环传递,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3、按照可持续发展和科教兴国战略的要求,促进循环型社会的建立,推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加快污染防治进程;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育和弘扬环境文化,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规划的编制应与《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要求有机结合,将有关内容和任务纳入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山东省“十五”计划及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纲要。

四、请你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制好《山东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适时我局将会同你省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纲要进行论证。建议省政府在规划纲要基础上编制生态省建设规划,并提请山东省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


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的决议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的决议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2000年11月27日
2000年11月27日



(200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过)
目前我省水资源日趋匮乏,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为加
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
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要切实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和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的紧迫感。我省是个农
业大省,农业是社会用水大户。由于多年干旱缺水,农业灌溉方式落后,农业用水
无序无度,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加之大量超采地下水,水环境日益恶化,造成
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业传统种植和
灌溉方式,加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推广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充分发挥现
有水资源的最大效益,已成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
业和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必须实行开源节
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开发保护并行的方针,下大力解决好水的问题。各级领导
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充分认识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的重要
性、紧迫性,转变用水观念,把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变成农
村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坚持把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放在重要位置,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
平。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摆到政府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涵养、开源与节流并举,发展节水灌溉与旱作农业并重,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节水和旱作农业发展。要理
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水
资源,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严格控制兴办高耗水农业项目,凡新上高耗水
农业项目,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农业灌溉用水,逐
步实行定额、有偿使用制度,通过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节水的水价形成机制。水
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以发展节水灌溉为重点,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合理利
用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水资源比较紧缺的地方,以发展旱作农业为主,加
强旱作基本农田建设,推广抗旱优良品种和旱作农业技术。对不同地区水资源开发
利用,要进行科学指导,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凡凿井从地下取水的,应依法报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要抓住雨季有利时机充分拦蓄天然降水,
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科学使用微咸水和治理达标的污水,积极推进
人工增雨和集水工程建设,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要坚持与
调整种植业结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相结合,不断增强农业整体素质,提高
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增加对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投入。各级人民政府
要加大对水利建设、节水和旱作农业投入,把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同发展节水灌
溉、旱作农业、治理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兴建一批拦水、蓄水、调水
枢纽工程和节水灌溉、生态集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化失修的灌溉、供水工程。
要深化农业投资体制改革,探索和建立国家、集体、农民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多
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投入机制。要把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
业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财政要保持“九五”期间
对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的投入水平,并逐年有所增加。各级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
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也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节水灌溉和旱
作农业工程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投资主体作用,引导
鼓励他们增加对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投入。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
支持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的发展。要广辟投资渠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个
人和境外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加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工
程建设与管理。加强水资源费的依法收缴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挤占、挪用。
四、要实行科学节水,积极推广先进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适应节水和旱
作农业发展需要,农业科研部门要加快培育抗旱节水农作物新品种,研究不同农作
物节水灌溉模式和微咸水利用、人工增雨等技术。对已经研究成功的科研成果,经
过试验、示范,尽快推广应用。要大力普及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综合技术,搞好高
标准节水旱作示范县、示范园区建设。渠灌区要进行渠道防渗加固,科学调度水资
源,防止大水漫灌。井灌区要因地制宜地推广垄沟防渗、管道输水、小畦灌溉和喷
灌、管灌、微灌、滴灌等先进高效节水技术。要引导农民适当调减高耗水农作物种
植,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和小流域治理,推广耐旱优质农作物品种和地膜覆盖、秸秆
还田、深耕机播、增施有机肥等旱作农业技术,增强耕地蓄水保墒能力。各级农业、
水利等部门要根据不同作物品种、种植结构,对灌溉用水、节水和旱作措施等进行
技术指导;加强节水和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业、水利、科研等
部门技术优势,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用水,推进节水和旱作农业法制建设。各级人大常委
会和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治水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水法、水土保持法、
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我省相关法规,加强节水和旱作农业、水资源管理的执法和
法律监督工作,做到依法治水、依法用水。要进一步完善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有关
政策,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水费改革,建立健全管理经营机制,鼓励
节水,限制浪费。要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依法保护水资源;任何企业、单位不得
向水库、河流、渠道内排放治理不达标的污水。各级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农
村水环境的监督检查,发现水污染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保障农业用水安全。积极
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解决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把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纳入法制轨道,推进全省节水
和旱作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试述楔形文字法的历史地位

王海宏


  楔形文字法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法律体系之一,也是最早将习惯法成文化的先驱,对推动人类法制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具有特殊的贡献。楔形文字法最集中、最典型的代表《汉穆拉比法典》无论从内容到形式均发展到奴隶制早期成文法典的高峰。对楔形文字法进行研究,可以了解奴隶制早期法律产生发展的基本过程。
  楔形文字法系作为奴隶早期具有代表性的法系之一,有它独特的结构、体系和共同特征,它所表现出来的较为发达的立法技术,也是许多古代早期国家所无法比拟的。楔形文字法以独立于宗教之外的法律规范,公开确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地位,将奴隶视为奴隶主的财产,严格保护主阶级的利益,并对各种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特别是有关债权、契约、侵权行为、家庭法等方面的规定相当详细。枯死文字法中所创立的一些法律原则。如《汉穆拉比法典》中对维护私有财产权所规定的关于盗窃他人财产须受惩罚,损毁他人财产要进行赔偿的法律原则;关于财产所有权取得入转移的方法和原则以及关于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也都为后世有关立法开创了先河。在刑法方面,法典创立的一些罪名、刑 种如抢劫、强盗、盗窃、奸淫、通奸等罪名,死刑、肢体刑、罚金等刑种,以及诬告和伪证反货贷者的 刑罚原,是,法官枉法秤星上的原则等,尽管缺乏明确区分和严谨的缺乏明确区分和严谨的解释但均对后巨制立法具有重大影响。
  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具有买卖性质的契约婚姻。法典规定了“无契约,即无婚姻”的原则,没有缔约的婚姻被认为是无效的。婚姻的签订是在未婚夫与妇方家长之间以买卖的形式进行的,未??蛐敫髋?约页ぴ蚋?履镆环菁拮薄H绻?蟹轿ピ迹?芫?⑿履铮?鸵?ナ?渌?桓?痉郊页さ囊磺胁莆铩H绻??郊彝ノピ迹?蛔寂??黾蓿?蛴?友崾持 返还其所收到的一切财物。
  借贷契约的标志主要是钱款和谷物。签约后,贷与人把钱款或谷物交给借用人,至一定期限后,借用人将钱款或谷物利息一并还给代与人。为保证契约的履行,借用人自己或家庭的人身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在汉穆拉比法典以前,允许高得贷者对无力偿债的债务人地终身奴役,因而导致大量农民和手工业者因无力偿债而沦为债奴。汉我省拉比为缓和社会勇挑重担,在法典中废除了终身债务妈役制度,将债务奴役的期限定为三年。租赁契约的标的包括房屋、土地、园圃、车辆。船只、牛。
  楔形文字是古代西增亚法的先驱。《乌尔纳姆法典》是其每部成文法典,反映了楔形文字法早期的法律成就,《汉穆拉比法典》则继承了两河流域垢有法律的精华,使其发展到完善地步。《汉穆拉比法典》不仅被后古代西南亚国家诸如赫梯、亚述、新巴比等国家继续适用,而且通过波斯帝国的法律和希业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海宏